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致力于发展新能源
业务板块,并为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发展积极引进投资者,从而提升上市公司整
体价值。经过多轮磋商,最终确认引入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千虹”)作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或
“标的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双方于 2023 年 3 月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公司及浙江千虹共同对深圳永晟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增资 25,000 万元认购标的
公司 22,313.2001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 21.5554%的股权;浙江千虹增资 35,000
万元认购标的公司 31,238.4801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 30.1776%的股权。
《关于永晟增资扩股事项履行回购义务的议案》。经双方确认,公司董事会同意
本次回购事项,并授权管理层在 2023 年 5 月 23 日前办理相关的回购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增资扩
股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永晟增资扩股事项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3)。
二、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增资扩股协议》向浙江千虹支付全部回购
金额共计人民币 35,421 万元,本次回购事项已全部按期完成。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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