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此前报道:定向培养!1780名!),根据通知,今年绍兴市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正式启动,定向培养招生95人。
(相关资料图)
招生政策解读
2023年,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考生户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分数线,专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二段分数线。
绍兴市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商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录取结束后,招生高校将各地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各县(市、区)卫生健康、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备案。
培养院校
01
临床医学(本科45名)
杭州师范大学(4名)
诸暨市2名、嵊州市2名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18名)
诸暨市18名
绍兴文理学院(23名)
上虞区10名、嵊州市13名
02
中医学(本科4名)
浙江中医药大学(4名)
诸暨市4名
03
医学影像学(本科17名)
温州医科大学(1名)
上虞区1名
绍兴文理学院(16名)
诸暨市14名、嵊州市2名
04
麻醉学(本科1名)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1名)
嵊州市1名
05
精神医学(本科4名)
温州医科大学(4名)
诸暨市2名、嵊州市2名
06
临床医学(专科19名)
杭州医学院(19名)
上虞区4名、诸暨市15名
07
针灸推拿学(专科5名)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5名)
诸暨市5名
学费补助标准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各专业定向培养生,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相关文件要求给予补助。对于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层次学员,由各用人地财政按2.6万元/人标准补助,其中省财政按两类六档给予补助;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和精神医学等8个专业本科层次学员,给予不少于4.6万/人标准补助;护理学专业和针灸推拿专业的定向培养学员补助政策由委托培养用人地制定。
就业与待遇
2023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绍兴市各县(市、区)协议所在的县域医共体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和精神医学等本科层次专业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面向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培养的临床医学专科层次专业人员全部纳入助理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培养生在基层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最低期限等具体事项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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