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小看居民电价改革,私人(汽车)充电电费和家庭电费目前是并表的,这将是一个改革的切入点。】
——享能汇工作室《上半年电力和经济数据反映五大新趋势》
(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
(资料图)
7月底,山东发改委价格处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94号),根据通知,从2023年9月1日起,居民侧汽车充电时间和价格产生变化。
现行居民侧不满1千伏的合表价格为0.5550元/千瓦时,而新的分时电价如下:
从分时时段看,除了23:00-7:00这8个小时规定为谷电时段,其他时段分配,与正在执行的工商业电价/容量电价分时时段保持完全一致。(下图1)
1.也分季节:9-11月秋季、12-1月冬季、2-5月春季、6-8月夏季
2.也有深谷电价,属于居民侧首个深谷
享能汇制图1:山东居民充电桩充电分时VS工商业分时
从整体时长看,居民充电桩时段与工商业用电的尖峰、高峰以及深谷时长一摸一样,只在平段和谷段时长上有区别(规定23-7点为充电谷段不动)
秋季9-11月,居民有10小时谷段,工商业谷段2小时。
享能汇制表1:居民充电桩VS 工商业用电秋季用电时段区别
冬季(今年12月),居民有12小时谷段,工商业谷段4小时。
享能汇制表2:居民充电桩VS 工商业用电冬季用电时段区别
享能汇工作室认为,居民充电桩与工商业用电在分时的趋同以及区别,有如下意义:
1. 尖峰、高峰、以及深谷反映了用电负荷的高低限,比如山东现货市场最低价通常出现于午间,最高价常出现于光伏消失的晚高峰,那么新的居民充电政策中,电价的最高时段和最低时段与工商业元保持一致,有利于向市场价格稳定过渡。从政策文件看,2024年开始,除了23-7点不变,授权山东电力重新确定起他峰谷时段,这不就和容量电价时段的变化保持一致了吗?
2.谷电时段(23-7点)与居民下班回家休息一致,这是与工商业分时的唯一区别,符合生活规律。其实原来6月份出过一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稿的低谷时段和生活用电一样,从22点开始,而正式的通知推迟到从23点进入谷段,已经考虑新的晚间电价特征了。
3.况且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安桩仍在大发展阶段,低价电仍是吸引因素。9月1日起,谷电度电0.385元,平段度电0.555元,度电相差0.17元,假设晚间充满一部电动车需用80度电,那么这个度电价差还在可承受范围。但不排除新能源汽车以及家用充电桩发展到峰值后,晚间从谷段变为平段,甚至更高价的可能,当然这是未来才需要担心的事情。
4. 缩小交叉补贴。在上半年电力和经济数据反映五大新趋势一文我们提过,从2022年整体用电占比看,工商业用电对居民电价的补贴是家加剧的,而居民充电改革,是居民电价改革的最佳切入口。从这个角度看,目前充电的尖峰、高峰和深谷与工商业时段保持一致,对于缩小交叉补贴,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具体肯定还是得看数据测算)。
在电网代购电价体系中,有一项“保障居民农业用电损益”是传导给电力市场用户的,比如山东2022年该项在【-4.38,6.66】厘/千瓦时区间,2023年6月1日后,不少省份,如山东已经改为“电价交叉补贴交叉损益”。山东交叉补贴与其他省市比,本身就不大。随着居民侧加入电改,相信该项将无限趋近于零。
山东的居民充电价格改革,分时的意义极大,在全国范围内也具有先驱性,虽然居民谷时充电仍占大头,但走出这一步,对电改来说,意义非凡。
政策原文:
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94号)
发布日期:2023-07-31 10:40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居民家庭住宅,以及居民住宅小区、农村社区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设置的,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和收费到户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二、时段划分
2023年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时段由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具体详见附件。
自2024年1月1日起,除低谷时段23:00-7:00外,授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他峰谷各时段,并向社会公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应以年度为周期提前公布未来12个月峰谷时段情况;当年内可能出现电力供需紧张、天气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时,应及时对尚未执行的峰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应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
三、电价标准
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含税)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低谷时段降低0.17元,高峰时段提高0.03元,尖峰时段提高0.333元。即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222元、低谷时段为0.385元、平时段为0.555元、高峰时段为0.585元、尖峰时段为0.888元。
四、其他事项
(一)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1年内不作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应在本通知印发后两个月内完成相关计量设备的调整工作,调整工作完成前相关用户分时时段、电价标准继续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规定执行。已选择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在新分时电价政策执行前5个工作日申请恢复执行固定电价(每千瓦时0.555元),不受1年期限限制。
(三)居民住宅小区、农村社区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可自愿申请分时电价政策。具体时段、电价标准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上述电价政策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电价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
附件:2023年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时段划分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2023年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时段划分表
信息来源:价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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